阅文集团负责人表示,将深刻检讨,认真反思,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工作,加强内容审核管理,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上海市网信办、市“扫黄打非”办相关负责人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本市互联网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加强网站平台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网信办将一如既往地和相关部门协同,严厉打击各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目前,上海市网信办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将持续加强上海属地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综合治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网络生态问题,切实净化青少年上网环境,保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上海市网信办、”扫黄打非”办等部门重拳出击起点部分栏目暂停更新。
5月20日,上海市网信办联合市”扫黄打非”办、市新闻出版局。
阅文集团负责人表示,将深刻检讨,认真反思,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工作,加强内容审核管理,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上海市网信办、市”扫黄打非办相关负责人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本市互联网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加强网站平台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网信办将.如既往地和相关部门协同,严厉打击各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参与起草出版物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研究出版物市场态势和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的动向,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参与制订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重要管理措施。参与规划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四)对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查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规行为。
(五)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查缴或组织查缴非法出版物。
(六)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
(八)组织、指导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九)负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
(十)组织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的理论研讨、信息报送、新闻发布及宣传活动。
(十一)制订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全国“扫黄打非”工作专项经费的规划和管理。
(十三)参与制订全国“扫黄打非”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四)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新闻出版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它职责:接受群众举报等。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决定,自2014年4月中旬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
一、全面清查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互联网站、搜索引擎、应用软件商店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电视棒、机顶盒等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凡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文字、图片、视频、广告等信息,一律立即予以删除。
二、依法严惩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企业和人员。对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问题严重的网站、频道、栏目,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行政许可。对非法网站,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或取消联网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为淫秽色情信息传播提供条件的电信运营服务、网络接入服务、广告服务、代收费服务等经营者,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行政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三、严格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各互联网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或链接,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研发应用防范淫秽色情信息传播的技术措施,不得为淫秽色情信息提供传播条件、渠道。
四、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按照相关管理职责,对疏于监管发生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或备案部门责任人失职渎职责任。对违法违规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等,依法严肃追究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责任。
五、欢迎群众投诉和举报。按照有关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