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合力战猪(2 / 2)

野猪在吃和睡上要花许多时间,有的野猪唯恐被天敌发现。常常聚集在一起的地方是河边、湖边和池塘边,往往在河川中的沙洲睡觉。这样遇到危险时就立即渡河而去,不会留下任何气味,可以确保安全。野猪喜欢在泥水中洗浴,雄兽还要花好多时间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可以避免在发qing期的搏斗中受到重伤。有的野猪喜欢蹭松树,这样,松树里分泌出来的松脂粘在身上,再沾上一层泥沙,就形成了厚厚的盔甲,无数层叠加,甚至可以刀枪不入。

野猪机灵凶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强。身上的鬃毛既是保暖的“外衣”,又是向同伴发出警告的报警器,一旦遇到危险,它会立即抬起头,突然发出“哼”声,同时鬃毛都会倒竖起来。公野猪长了一对令人生畏的獠牙,这个极具杀伤力,一般野猪都惧怕人类,见了人类就会远远躲开。但是,一旦受伤,野猪就会变得特别凶猛,会主动发起进攻。通过冲锋,用獠牙伤人,所以俗称“伤枪野猪”。就是说,中了枪子的野猪也是极为凶猛的。

不过,今天捕获的野猪里面没有公野猪,这让红世松了一口气。公野猪皮厚牙厉,就算抓到了要杀死它也要费一番功夫。

就算是母野猪也是很危险的,所以红世他们谁也不敢下去,就站在上面用枪担戳。虽然野猪皮厚,但是有些地方还是没有什么防御能力的。比如眼睛,这只母猪本来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快要死了,又被竹尖桩刺穿动弹不了,被大家一阵乱戳,很快就断了气。

为了保险,红世他们又用枪担戳了一阵,确认这只母野猪确实已经死翘翘,才让机灵的星以下去,将五头只有七八斤重的小野猪抱了上来,红世如获至宝,立刻下令五个男子将其送回去圈养起来。

剩下的人又下去四五个,打算把这只死野猪抬上来,这只野猪也有一百多斤,够整个部落吃上几天了。

就在这时,红世身边的黑瘦男子忽然声音颤抖地叫道:“安,安大,野,野猪!”

“野猪怕什么?已经死透了,不会咬人了!”红世不在意道。

“不,不是下面,是那边!”黑瘦男子歇斯底里叫起来。

红世抬头一看,果然,从灌木丛后面转出一只硕大无朋的野猪,两根伸出嘴角,向上翻出的又粗又长的獠牙在阳光下发出白森森的光芒。此时,它的鼻子里不停的喷出白气,十分不友好地看着红世这群人。

这明显是头公野猪,看来这头野猪就是这一家子的家长,昨夜侥幸从陷阱中逃脱后,就一直在附近转悠,准备报仇。这下麻烦了,公野猪皮糙而粗厚,力气又大,在发起进攻的时候简直就是一辆土坦克,这么大而疯狂的野猪,就算红世能够干掉它,恐怕伤亡也是免不了的。事实上,在这年代,野猪在山中几乎没有天敌,是无敌的存在。

红世迅速估计了一下形势,野猪离红世等人有三十米,狩猎组本来应该包括所有五十六名成年男子。但是两人生病未愈,所以一共五十四人,刚才五个人送小猪回去,这边只剩四十九个人,按理来说,虽然这头野猪个头不小,但要是大家齐心协力,用枪担结成阵势,这头野猪要突破也不是那么容易,至少会重伤。这样的话,就能以尽量小的代价取胜,虽然可能有伤亡,但这是原始人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洗礼。

于是红世对着众人高声叫道:“不要怕,大家拿着枪担站好,合力顶住!”

谁知道,那些原始人看到野猪个个吓得手脚发软,浑身战栗。这也难怪他们,他们过去见了任何一只猛兽都只有逃窜的份,哪怕是小小一只山猫都害怕,何况是这么大的野猪!

从坑里爬上来的原始人们战战兢兢拿着枪担加入了红世的队伍,四十九个人的力量,哪怕野猪的力气再大。红世估计打个平手不成问题吧?只要大家一条心,用枪担抵住野猪,消掉或者减轻野猪的冲击力,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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